作者: 审核:许桦 时间:2024-04-01 浏览量:次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乐师院[2022]143号)文件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现将2024年3月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申请条件教职工名单予以公示(见下表)。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5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实名反映。
国有资产管理处电话:0833—227607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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