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申请条件教职工名单公示

作者:许桦    审核:    时间:2024-04-30    浏览量: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乐师院[2022]143号)文件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现将20244月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申请条件教职工名单予以公示(见下表)。



                        2024年4月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申请条件教职工名单
申请日期 申请人 学历 所在单位 证明材料 可配租房型
2024-04-08 10:05 冯春华 硕士 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 乐山市中区和高新区无房证明 B类
2024-04-08 21:42 辛纪者 硕士 美术与设计学院 乐山市中区和高新区无房证明 B类




公示时间:202451日至202455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实名反映。

国有资产管理处电话:08332276079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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