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乐山市“省级卫生城市”复检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 时间:2017-12-08 浏览量:次
校内各单位:
2017年12月12日-14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技术评估专家组将进驻乐山市,开展乐山市“省级卫生城市”复检工作,2018-2020年乐山市将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校属于乐山市“省级卫生城市”复检的重点单位和乐山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重点单位。根据乐山市创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乐山市“创卫”专项督查组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创卫和迎检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及责任单位
项目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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氛围营造
| 南北校区各2幅创卫宣传标语(12月6日-20日);全校电子屏宣传(12月12-14日)
| 后勤国资处
学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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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
| 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举行健康教育主题班团活动;通过广播、官微、展板等宣传健康知识(12月13日)。
| 宣传部
学工部
后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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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干净整洁;垃圾转运车、垃圾桶密闭;校园环境清洁,白色垃圾清扫及时,无垃圾堆放现象(12月9-14日)。
| 后勤集团
各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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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美化、亮化
| 校内能绿化的位置全部绿化,做到种植规范,缺棵的树木及时补种;路灯及时更换(12月9-14日)。
| 后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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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含图书馆、食堂、学生公寓、游泳池、招待所、厕所等)
| 公共场所要有禁烟标识、不摆烟灰缸、不能有烟头;游泳池每年进行水质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勤换水;招待所布草消毒、库房及消毒间设置、室内外环境卫生、口杯消毒等;校内交通井然有序,无乱停乱放;公共区域消毒、除四害;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12月9-14日)。
| 各职能部门、教学院、科研单位,后勤集团、师科公司、保卫处、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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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饮水安全(含食堂、超市、二次供水、自备水厂)
|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配置“三防”设施,食堂大门配风幕机或门帘、所有地沟地漏封闭,大于1cm的孔洞要加装铁纱网,除四害;二次供水和自备水厂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出具水质检测报告。
| 后勤集团
师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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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疫
| 校医院设医疗废物收集室,黄、黑袋子分开;储藏室安装灭蝇灯;设发热腹泻门诊;定期开展防疫消毒、熬制大锅汤等工作。
| 后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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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卫生
| 会议室、办公场所、学生宿舍、楼道等卫生、整洁,门窗无破损;有禁烟标志、公用茶具有消毒设施、控烟、除四害(12月9-14日)。
| 各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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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比照要求严格进行自查、整改,确保我校符合乐山市“创卫”工作的要求,积极为乐山市“创卫”工作加分。
(二)12月11日,学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将到各二级单位督查创卫工作,并对各单位创卫工作进行评比、公示。
(三)请各二级单位在开展好创卫工作的同时,做好资料收集,如整改前和整改后对比照片、文字材料等,并及时共享到“乐山师院创卫群”中(QQ群号:330335816,请各二级单位派一名联络员加群),同时加强新闻宣传。
乐山师范学院“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