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乐山市“省级卫生城市”复检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    时间:2017-12-08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2017年12月12日-14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技术评估专家组将进驻乐山市,开展乐山市“省级卫生城市”复检工作,2018-2020年乐山市将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校属于乐山市“省级卫生城市”复检的重点单位和乐山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重点单位。根据乐山市创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乐山市“创卫”专项督查组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创卫和迎检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及责任单位

项目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氛围营造

南北校区各2幅创卫宣传标语(12月6日-20日);全校电子屏宣传(12月12-14日)

后勤国资处

学校办

健康教育

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举行健康教育主题班团活动;通过广播、官微、展板等宣传健康知识(12月13日)。

宣传部

学工部

后勤集团

环境卫生

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干净整洁;垃圾转运车、垃圾桶密闭;校园环境清洁,白色垃圾清扫及时,无垃圾堆放现象(12月9-14日)。

后勤集团

各二级单位

绿化、美化、亮化

校内能绿化的位置全部绿化,做到种植规范,缺棵的树木及时补种;路灯及时更换(12月9-14日)。

后勤集团

公共场所(含图书馆、食堂、学生公寓、游泳池、招待所、厕所等)

公共场所要有禁烟标识、不摆烟灰缸、不能有烟头;游泳池每年进行水质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勤换水;招待所布草消毒、库房及消毒间设置、室内外环境卫生、口杯消毒等;校内交通井然有序,无乱停乱放;公共区域消毒、除四害;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12月9-14日)。

各职能部门、教学院、科研单位,后勤集团、师科公司、保卫处、基建处

食品、饮水安全(含食堂、超市、二次供水、自备水厂)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配置“三防”设施,食堂大门配风幕机或门帘、所有地沟地漏封闭,大于1cm的孔洞要加装铁纱网,除四害;二次供水和自备水厂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出具水质检测报告。

后勤集团

师科公司

传染病防疫

校医院设医疗废物收集室,黄、黑袋子分开;储藏室安装灭蝇灯;设发热腹泻门诊;定期开展防疫消毒、熬制大锅汤等工作。

后勤集团

单位卫生

会议室、办公场所、学生宿舍、楼道等卫生、整洁,门窗无破损;有禁烟标志、公用茶具有消毒设施、控烟、除四害(12月9-14日)。

各二级单位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比照要求严格进行自查、整改,确保我校符合乐山市“创卫”工作的要求,积极为乐山市“创卫”工作加分。

(二)12月11日,学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将到各二级单位督查创卫工作,并对各单位创卫工作进行评比、公示。

(三)请各二级单位在开展好创卫工作的同时,做好资料收集,如整改前和整改后对比照片、文字材料等,并及时共享到“乐山师院创卫群”中(QQ群号:330335816,请各二级单位派一名联络员加群),同时加强新闻宣传。

乐山师范学院“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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