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处置报废国有资产的公告
作者: 审核: 时间:2019-03-28 浏览量:次
我校现有一批报废国有资产面向社会出售,方式为“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售资产
以我校公布的报废国有资产明细表(见附件)为参考,以现场查验的国有资产实物为依据。
二、参与竞价人资格
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收购、销售”“再生物资回收、销售”等能够回收、处置我校报废国有资产的经营项目或相应资质。
三、资产处置承诺书签订
中标竞价人向我校签订《资产处置承诺书》,就资产损坏、资产交接、费用缴纳、后续处置责任等进行承诺。
四、工作流程
1.公告发布:2019年3月28日-4月1日。
2.竞价报名:有意参与竞价者于2019年4月2日上午10:00前,采取现场、或电话方式向乐山师院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报名。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报名,均须通过现场送达或网络传递(QQ邮箱:1434556799@qq.com)的方式,提供符合“竞价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竞价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竞价人委托委托人参与竞价的情况下提供)的电子照片或打印(复印、手写)件。
乐山师院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地点:乐山师院弘毅楼502室;联系人:张丽群(QQ邮箱:1434556799@qq.com;Tel:2276046)。
3.现场查验实物:在有符合竞价人资格的3个及以上竞价人报名的情况下,由乐山师院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通知报名竞价人现场查验实物。若报名竞价人少于3个,本次竞价无效、终止。
4.现场“暗标”报价:在有3个及以上报名竞价人参与现场查验实物的情况下,由乐山师院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组织“暗标”报价。若参与现场查验并报价的报名竞价人少于3个,本次竞价无效、终止。
5.中标、缴费及资产后续处置工作:由乐山师院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与中标竞价人协调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2019年第一次报废国有资产明细表
http://hqgzc.lsnu.edu.cn/uploadfile/2019/0328/20190328030150622.xlsx
乐山师范学院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