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公有住房管理的通知
作者: 审核: 时间:2019-09-12 浏览量:次
校内各单位及公租房的教职工: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乐师院〔2017〕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机构改革职能分工的变化,现将学校公有住房有关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房屋调配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教师申请公有住房的申请审核、办理入住、中途调整、退房等事宜。
办理流程为:教职工通过OA系统《乐山师范学院公有住房入住(退、换)申请表》并提供本人填写的纸质申请表——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实际房源及有关规定审核申请——教师办理入住。
二、房屋维修
根据学校机构改革的职能分工,公租房维修由后勤保障服务部负责,维修时效及范围:
1.新入住的教师住房或调换房教师住房,维修内容包括:房屋内墙面、室内水电气设施(含灯具、水龙头、淋浴龙头等基础设施)、门窗、门锁等。
2.已经入住的教师住房:除水管爆裂、渗漏、电线、煤气短路等本人无法解决的问题由后勤保障服务部维修外,诸如灯泡、龙头、门锁等小件设施损坏,由住户本人负责维修。
3.家具配置及维修更换:全校公租房家具配置基本标准为:按一张床、一个书桌、一个书架。百果苑区域公租房的配置除基本配置外还包括油烟机、电热水器、衣柜、茶几等家具电器,旅游学院区域公租房的配置除基本配置外还包括电热水器;武珈山区域公租房(2人合住)除基本配置外还包括衣柜、电热水器等家具电器。
其他区域均按基本标准配置,教师新入住可根据需要自己增添家具。
公有住房中学校配置的家具电器出现损坏,由后勤保障服务部负责维修,因维修仍然无法恢复使用功能的家具电器,完成学校规定手续后进行更换。
4.办理流程为:教职工通过OA系统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日常维修申请表》,相关负责人按照流程推进,后勤保障服务部指定相关人员联系教职工落实保修工作。
三、服务联系方式
1.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周伦,联系电话:0833-22760079,13890665994
2.后勤保障服务部
联系人:刘飞,联系电话:0833-2276102,15281935327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后勤保障服务部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