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有资产账卡物相符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    时间:2019-10-15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校内各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单位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持续提高学校国有资产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堵塞国有资产流失漏洞,根据《关于印发< 乐山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乐师院[2018]107号)的规定和有关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我校2019年自查、抽查学校国有资产“账卡物相符”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1.查验资产账上每台(件)资产对应的实物是否全部张贴了标签。

2.标签张贴的准确性(账上的资产和实物的规格、型号、出厂号是否一致)。

二、自查“账卡物相符”

1.工作要求:各单位进入“乐山师范学院国资管理系统”(2019年启用的新系统),导出本单位使用(管理)的国有资产,并逐一查验资产账信息、张贴的标签信息、资产配置参数(规格、型号、出厂号等)信息,若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能自行纠正的请及时纠正,不能自行纠正的须查明原因并汇总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张丽群老师处(弘毅楼601室),联系电话:2276046。

2.时间安排:各单位自查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1月30日,汇总报送本单位账卡物信息不相符合情况的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前。汇总报送的样表(分“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卡物不符”三种表格)详见上传的附件1、2、3。

三、抽查“账卡物相符”

1.工作安排: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管理的国有资产账面信息、报送的账卡物信息不相符合的情况,到各单位进行抽查。

2.时间安排:抽查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12月31日。

四、账卡物不相符合情况的后续处置

对查实的账卡物不相符合的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牵头实施有关后续处置。

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资产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高效推进、准时完成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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