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完成“新规定”的首次资产报废处置
为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范处置流程,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平台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进一步明晰了高校的处置权限,规范了处置程序。根据“新规定”学校启动了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单位申请报废1730台(件),账面原值974万元的资产进行了鉴定,审核通过29个单位超过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的,账面原值计805万元的1530台(件)拟报废。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报省教育厅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审批执行。学校通过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以竞价拍卖的方式完成了上述资产的集中处置。近期,相关回收机构将各类报废资产全部清运。
此次学校集中批量进行废旧资产的报废清理,优化了学校固定资产配置,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率。在处置废旧资产的同时,也针对性地对学校资产账目进行了账物的盘点清查,促使了各部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为学校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