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解晓彬    审核:伏秦超    时间:2026-07-07    浏览量:

各教学院、科研机构:

为持续推进我校实验室建设,改善实验实训教学与科研条件,做好实验室建设项目储备,现决定启动2026-2027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实验室、实训室内外环境的功能性建设;

2.实验室、实训室装备或服务购置;

3.实验室、实训室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维修、改造等;

4.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开发与自制设备;

5.实验室、实训室安全装备或服务购置;

6.实验室、实训室文化建设用品或服务购置;

7.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建设项目等。

二、申报原则

1.坚持以满足教学科研需要、满足教学评估指标和专业认证指标为原则,保障项目建设目标与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科研发展要求及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相一致,确保项目建设内容与人才培养方案、科研发展规划相关联。

2.坚持“立足专业发展、按需整体规划、分阶段集中实施”的原则,综合考量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实用性、共享性、绩效性、阶段性、先进性和安全性,突出项目建设特色。

3.教学、科研装备选型坚持技术先进性与价格合理性相统一,在满足使用需求的基础上预留适当超前空间,凸显使用效益。

4.坚持保障项目实施所需环境条件与现有基础条件相匹配,确保人员、场地、供电、供水、网络等各项条件能够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5.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原则。

6.优先保障苏稽校区实验实训教学、科研实验条件的补充建设,重点补全苏稽校区新建、海棠校区装备搬迁后,仍无法满足基本实验实训教学和科研需求的建设缺口。

7.优先支持新专业以及新增硕士点所需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

8.按照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因海棠校区实验实训场地优化调整需要改建的相关项目,由各建设单位提出项目申请,交由实验室主管部门统筹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从本单位实验实训教学、实践环节、科研发展实际需求出发,根据实验室现状做好整体规划,兼顾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2.所申报项目从实验室建设的长远规划进行申报(主要结合苏稽校区实验室建设规划、现有硕士学位点实验实训补充建设、新增硕士学位点建设、新专业建设等所必须的实验实训条件),申报项目要具有前瞻性和长远发展性。

3.项目申报单位需组织学科专业负责人、科研平台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室负责人、课程主讲教师及相关人员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必要性技术论证会、可行性技术论证会。必要性技术论证会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是否有必要实施、项目预期效益如何、存在何种风险等。可行性技术论证会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条件可行性,装备选型的合理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效益预测和风险分析等。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必要性技术论证会和可行性技术论证会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实验室建设专家库中遴选专家参与论证。若项目预算经费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可以向业务分管部门或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安排专人参加论证。

4.项目中拟购置货物单价应符合市场规律且精准,如有进口设备或贵重仪器设备,按进口设备或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要求做好相关调研论证。

5.苏稽校区实验实训基本条件建设、实验室安全防控、硕士学位点建设、新专业建设、学校重点科研发展方向等急需开展的项目将优先实施。

6.拟申报项目应经教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分管业务部门审核通过。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方式:拟申报项目需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相应纸质件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至信实处,相应电子版材料通过学校OA新建事项:发起人—分管副院长—院长—信实处解晓彬。

2.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8月31日。

3.报送地点及受理人员:弘毅楼405B,解晓彬。

4.联系电话:2276386。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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