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关于报废处置固定资产的公告
作者:刘诗宇 审核:罗刚 时间:2024-09-20 浏览量:次
我校现有一批报废固定资产面向社会出售,方式为“密封报价、价高者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
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不组织现场查看环节,以我校公布的报废固定资产清单及图片(见附件)为参考,作为报价依据(底价为人民币叁万玖千贰佰捌拾元整)。
二、参与竞价人资格
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收购、销售”“再生物资回收、销售”等,具备回收、处置我校报废国有资产的经营项目或相应资质。
三、资产处置承诺书签订
中标竞价人与我校签订《资产处置承诺书》,就资产损坏、资产交接、费用缴纳、后续处置责任等进行承诺。
四、工作流程
1.公告发布:2024年9月20日-9月26日。
2.竞价材料提交:有意参与竞价者于2024年9月26日下午18:00前,采取密封提交方式向乐山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报价函及相关材料。内容须包含:报价单(须法人签字和加盖公章)、提供符合“竞价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竞价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价人授权委托人参与竞价的情况下提供)的原件。
注:上述材料缺一不可,且须按要求签名(加盖公章),发现有缺失的,密封不完整的,低于评估底价报价的,将取消报价资格。
提交竞价材料地址: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210室;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833-2276046。
3.资产处置底价:根据学校资产处置管理要求,已聘请资产评估公司对该批报废固定资产实施评估底价工作,确定评估底价为:人民币39280.00元(叁万玖千贰佰捌拾元整)。
4.确定中标商家方式:工作人员通知报价最高的商家后,在2个工作日内,按报价金额缴纳费用到学校财务处,未按时缴纳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工作人员将通知报价第二高的商家,缴费时限相同,以此类推,直至有商家缴费完成。若最终无商家报价或无商家缴纳资产处置费用的,视为流标,学校按相关程序重新组织公开挂网处置。
5.资产处置回收工作:中标商家按报价缴纳全部货款后,方可进校回收固定资产残体,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物资回收工作(本次处置资产较为分散,在校内10余处地点,请报价商家提前做好人工搬运成本的核算)。
特此公告。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电器电子类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一览表
2.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电器电子类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照片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