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处置报废低值资产的公告
作者:刘诗宇 审核:舒勇 时间:2023-07-11 浏览量:次
我校现有一批报废低值资产面向社会出售,方式为“密封报价、价高者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
以我校公布的报废低值资产清单及图片(见附件)为参考,作为报价依据。
二、参与竞价人资格
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收购、销售”“再生物资回收、销售”等,能够回收、处置我校报废国有资产的经营项目或相应资质。
三、资产处置承诺书签订
中标竞价人与我校签订《资产处置承诺书》,就资产损坏、资产交接、费用缴纳、后续处置责任等进行承诺。
四、工作流程
1.公告发布:2023年7月11日-7月13日。
2.竞价材料提交:有意参与竞价者于2023年7月13日下午18:00前,采取密封提交方式向乐山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报价函及相关材料。内容须包含:报价单(须法人签字和加盖公章)、提供符合“竞价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竞价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价人授权委托人参与竞价的情况下提供)的电子照片或打印(复印、手写)件。
注:上述材料缺一不可,且须按要求签名(加盖公章),发现有缺失的,密封不完整的,低于评估底价报价的,将取消报价资格。
提交竞价材料地址: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503B室;联系人:刘诗宇,联系电话:18683332710。
3.资产处置底价:根据学校资产处置管理要求,已聘请资产评估公司对该批报废低值资产实施评估底价工作,确定评估底价为:人民币1807.00元。
4.中标、缴费及资产后续处置工作:由乐山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与中标竞价人协调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