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材料、低值易耗品类办公用品清单》的通知
作者:李博 审核:舒勇 时间:2023-05-29 浏览量:次
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材料、低值品管理实施细则》(乐师院【2023】46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的办公用品不适用本办法。”和高校会计制度相关要求,经与计划财务处会商,同意属于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的办公用品可不办理验收入库、领用出库手续,即可纳入费用科目报销;为厘清上述办公用品财务报销审核工作程序,方便校内二级单位办公用品购置财务报销,国资处广泛征求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部、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等学校相关二级单位的意见,基本确定属于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的办公用品清单。现将“材料、低值易耗品类办公用品清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请大家严格按照此清单办理财务报销相关手续。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