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新一轮应急口罩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过前期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已做好发放新一轮应急口罩的相关准备。特殊时期,为避免人员聚集,国有资产管理处将采取“分时分段定点、1人前来领取”的方式发放。请各单位指定专人与刘诗宇同志联系领用事宜(联系电话:18683332710)。
本轮发放是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发放标准(平均5个/人)配发到各二级单位,请各单位按照“确有所需、互帮互助”“不搞平均主义”的原则,发放给本单位确有所需的教职工。同时,为了满足各单位日常办公的实际需要,也配发了一定数量的应急口罩,用于各单位到校办公人员之需。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