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情况清查的通知
作者: 审核:刘诗宇 时间:2021-06-01 浏览量:次
校内各单位:
为更好落实我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增收管理相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将开展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情况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为全面摸清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家底,健全完善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效益。为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编制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标准提供其决策依据,以实现学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中的合同管理、收入管理和安全管理。
二、清查范围
本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情况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各单位在确保正常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以外,利用学校资源依法能取得经济效益的国有资产。具体为:
1.各类公用房屋(主要包括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报告厅等);
2.设备、家具(包括教学科研设备、办公设备、家具等);
3.场馆、场地(包括体育馆、运动场、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场所);
4.学校认定的其他国有资产。
三、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按要求填报《乐山师范学院国有资产有偿使用项目清单》(见附件),并于6月7日前通过OA文档流转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刘诗宇(联系电话:18683332710)。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无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情况,今后将不予审核资产有偿使用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国有资产有偿使用项目清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