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受理公有租赁住房申请的通知
作者:刘诗宇 审核:罗刚 时间:2022-06-29 浏览量:次
校内各单位、广大教职工:
为进一步做好公有租赁住房管理,学校拟开展租户安置调整、租赁清理整顿、房屋维修等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暂停公有租赁住房申请受理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6月29日18:00起,暂停公有租赁住房入住、调换申请受理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2022年6月29日18:00前已受理的公有租赁住房入住、调换申请,按学校公有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审批,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人取得轮侯配租资格,待有房源时配租。
给广大教职工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望予以支持和配合。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