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师专职工家属宿舍13幢、原师专抽供水用房、教育系水塔拟拆除的公示
作者:许桦 审核:舒勇 时间:2025-06-20 浏览量:次
原师专职工家属宿舍13幢(取得年份1970年,砖混结构)、原师专抽供水用房(取得年份1990年,砖混结构),原教育系水塔(取得年份1992年,钢筋混凝土结构,于2018年停用),以上水塔及房屋位于乐山市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为乐山师范学院实际使用。
经四川新成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鉴定:以上两处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等级评定为Dsu级,主体结构现状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建议立即停用;水塔主体结构安全等级评定为四级,主体结构现状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建议立即停用。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拆除原师专职工家属宿舍13幢、原师专抽供水用房、原教育系水塔。现面向全校公示。
公示日期为发布之日起7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
联系方式:国有资产管理处,电话:(0833)227607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