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公务活动用车申请的温馨提示

作者:李博    审核:舒勇    时间:2023-12-27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乐山师范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乐师院【2023】154号)文件于2023年12月5日印发,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为更好落实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信息做如下温馨提示:

一、校内各单位公务出行可使用学校公务用车保障(包括学校自有车辆、租车服务、包车服务)的情形如下:

(一)参加抢险救灾,处理重大事故,处置突发事件。

(二)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等公务,包括但不限于机要交换、机要通信工作,密级文件、涉密载体的运送,以及外出参加公务活动需携带涉密载体的情形等。

(三)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校领导参加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省市“四大班子”机关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校领导带队参加上级机关职能部门召开的活动、会议。

(四)重要考察调研:由校领导带队开展的考察、调研活动,且参加人数3人及以上。

(五)接待活动:上级单位、兄弟院校、合作企业、校友等人员到我校开展调研、考察、督查、指导、评估、评价等工作的接待活动;学校主要领导指定接待的其他接待活动。

(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实物保障用车等执行特定的公务。

(七)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

(八)涉及学校教学科研、对外交流合作、维护安全稳定、招生就业、教育帮扶、离退休干部服务、师生生活后勤保障等业务工作,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不便的,如前往公共交通未覆盖区域的公务出行等。

(九)一般会议、活动、考察调研:学校处级干部带队且参加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单次参加多地点现场调研活动,且活动主办单位未安排车辆。

(十)学校教研项目、科研项目成员用车出行。

(十一)经学校确定的需立即开展的紧急紧要工作。

(重点提示:校内各单位公务活动出行不符合以上出行条件的,应采用公共交通工具保障出行)

二、申请及审批程

后勤保障服务部是学校公务用车集中管理部门。校内各单位公务出行符合以上述出行条件的,用车单位应向学校公务用车集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学校公务用车集中管理部门根据用车单位用车需求和车辆安排现况,按照“自有车辆、租车服务、包车服务”的先后顺序进行统一调度。用车单位原则上不得申请使用越野车。除学校公务用车集中管理部门实行委托专人管理的车辆外,学校自有车辆、租车服务车辆由校内专职司机驾驶。具体程序如下:

(一)用车申请人通过学校OA系统提交《乐山师范学院公务活动用车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里程、经费来源等信息,按下述审批规定权限报批。特殊应急事务可先使用后补批,补批手续需在公务出行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审批规定权限如下:(重点提示:校内二级单位负责人、科研项目负责人、教研项目负责人需明确审批权限)

1.校领导公务出行用车由学校党政办负责申请,党政办负责人审批;

2.校领导带队的公务出行,由负责组织本次公务出行的牵头单位负责申请,牵头单位行政负责人审批;

3.校内二级单位人员申请公务用车,由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审批;

4.学校教研项目、科研项目成员申请公务用车,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5.除上述第4种情形外,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气候恶劣、道路交通条件较差(如川西北高山高原区),需要申请使用越野车保障公务出行的,由用车申请单位行政负责人审批后,还需报待办理公务的分管校领导审批。

(二)学校公务用车集中管理部门经办人员复核后,根据用车申请情况协调车辆,报学校公务用车集中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调度车辆。

(三)用车结束后,公务用车集中管理部门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公务用车费用结算单》相关信息,由用车人签字确认,报经学校公务用车集中管理部门负责人、用车单位负责人审批;

(四)凭签字审批后《乐山师范学院公务活动用车申请审批表》、《乐山师范学院公务用车费用结算单》方可报销公务活动用车费用。

1.学校各单位使用学校自有公务用车和固定期限租赁服务车辆所产生的燃料、维修、保险等费用由学校公务用车集中管理部门统一报销,所产生的过桥过路费、停车费和驾驶员产生的住宿、公杂费、伙食补助等费用由用车单位报销。

2.教研项目、科研项目人员使用学校自有公务用车和固定期限租赁服务车辆所产生的综合能耗费(标准由学校公务用车集中管理部门另行制订)、过桥过路费、停车费和驾驶员产生的住宿、公杂费、伙食补助等费用在其项目经费中报销。

3.临时租车服务、分时租车服务、包车服务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在用车单位或教研项目、科研项目相关经费中报销。

三、公务活动用车OA申请方式OA表单正在更新中,预计于2024年1月10日后投入使用)




公务用车集中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833-2276356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乐师院〔2023〕154号)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公务活动用车申请审批表》

附件3《乐山师范学院公务用车费用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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